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桃園市老人心理健康評估資源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聯絡人:鄒玫馨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本市醫療機構有提供「老人心理健康評估量表」篩檢服務,並將高風險長者列管追蹤關懷,以推動長者心理健康促進及自殺防治工作:

1.需年滿65歲。

2.大於等於11分以上。

3.經由本人同意。

4.於篩檢後7日內傳真到03-3362516。

5.心理衛生中心人員收案後2日內派案。

6.關懷員接獲派案後3 日內進行初訪。

提供關懷與資源連結(以3個月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