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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要申請輪椅或電動床,要準備那些文件才能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補助?

  • 發布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第一階段申請)
1.申請表(至戶籍地公所填寫或至社會局官網下載)及線上申辦系統「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線上申辦系統」(網址:https://atonline.sfaa.gov.tw),歡迎民眾運用線上申辦。
2.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身障類別及程度須符合輔具申請條件)。
3.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4.醫院診斷書及輔具評估報告(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規定須檢附之相關應備文件)。
5.委託辦理需檢附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第二階段核銷)
有2項核銷方式:
(一)請於核定發文日起6個月內,至桃園市政府輔具合約廠商購買,補助款項由該廠商代為向市政府請款,僅需付差額;合約廠商名冊請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輔具購買及租賃廠商代償墊付專區-找合約廠商下載,購買時應備妥下列文件:
1.申請人(身心障礙者)身分證件。
2.本核定公文影本。
3.配合合約廠商填具輔具購買補助證明及拍攝使用輔具照片。

(二)倘本項輔具購買非桃園市政府合約廠商,請於核定發文日起6個月內,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或本市輔具資源中心申請核銷請款,申請時應備妥下列文件:
1.審核通過核定公文影本。
2.核定公文日期6個月內購買之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須註明買受人姓名)。
3.保固書影本(應註明輔具之廠牌型號、序號、保固期間及衛生署合格醫療器材字號及統一發票章)。
4.領據。
5.申請人本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6.委託辦理需檢附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7.其他應備文件(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規定須檢附之相關應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