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城鄉建設-一棟2層樓房子,小孩漸漸大了於十幾年前加蓋3.4樓如何申請接水、電?

  • 發布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1、若建物加蓋為已取得使用執照者,請逕自向台電公司及自來水公司申請。
2、另增建部份,未取得使用執照並不適用「桃園市未領得使用執照既有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許可辦法」之規定;若原已接用水電者,不得就原建物採分層分段方式辦理分戶增設水、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