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公告】本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申請日期自115年6月22日起至8月21日止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一、為減輕本市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者之經濟負擔,協助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並期勞工安心謀職儘速就業,勞工可先向勞動部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 助」新臺幣(以下同)2萬6,000元,再向本府申請「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最高補助9,800元。

二、相關簡章及申請書表等資料,可至本市各就業中心(台)免費索取,或至本府勞動局網站(https://lhrb.tycg.gov.tw/)查 詢下載,並至桃園網路e指通辦理線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