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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推動畜牧場友善飼養暨無抗生素養殖獎勵計畫。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刊登日期:115年8月26日

載至日期:115年9月30日

內容:

本計畫實施對象以本市合法登記之畜牧場或畜禽飼養場(含合法承租業者),且於申請當年度確實持續從事友善飼養或 無抗生素養殖之畜禽飼養業者為限。申請期限於115年9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