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日常生活功能(ADL)或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評估,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之失能者,包括: 一、65歲以上失能老人。 二、55以上失能原住民。 三、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五、65歲以上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的獨居老人或衰弱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