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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失業、失蹤、入營服兵役、入監服刑,可以申請什麼補助或福利嗎?

  • 發布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基本生活,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辦本市急難救助補助。
A:申請急難救助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1).失業者:請檢附求職登記證明(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求職),及附3張工作介紹卡(須有積極求職事實,應徵時請廠商在介紹卡上蓋章或其他回覆證明)。
(2).失蹤者:失蹤證明(警察機關報案證明)
(3).入監服刑者:在監證明。
(4).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5).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6).身分證、印章(申請人及代辦者)。
(7).申請書(臨櫃申請時由公所提供申請人填寫)。
(8).全戶人口年度所得稅證明(可由公所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