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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區經國市民活動中心暨社會福利設施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聯絡人:黃瀞腕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更正公告
公告日:115/06/02
[機關代碼]3.80.51
[機關名稱]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單位名稱]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聯絡人] 秘書室鄭先生或工務課閻立凱先生
[聯絡電話] (03)3346475#2307
[傳真號碼] (03)3367984
[電子郵件信箱]wenchi19770105@yahoo.com.tw
[標案案號]115-TY-029
[標案名稱]桃園區經國市民活動中心暨社會福利設施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649,08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649,08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後續擴充1,650,92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2
[更正序號]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115/06/02
[原公告日]115/05/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22 12:00
[開標時間] 115/06/23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3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1樓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履約日起170日曆天完成規劃設計,監造:自工程決標日起至驗收合格且無其他待處理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時間,簡報及評選時間預計另擇日召開(實際日期時間仍得視情況變動)。 
◎發包工程費約新臺幣(以下同)8,843萬7,825元,建造費用約8,384萬4,000元,本案技術服務費總共為664萬9,080元,包含設計及監造服務費用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固定費率7%及其他申請費用為78萬元 (包含候選綠建築標章為30萬元整、地形測量及建築線指示為15萬元整、侯選建築效能為15萬元整及地質鑽探18萬元整)。 
◎工務課本採購需求承辦人:工務課閰立凱先生,電話:03-3347938、3358794。 
◎本案發包單位秘書室鄭先生,電話03-3371995分機3117;傳真 03-3367984。 
[其他]: 
一、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請廠商逕以電子領標下載。 
二、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三、採購稽核監督單位:桃園區公所政風室廉政專線:03-3322172,地址:桃園市縣府路7號。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