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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桃園市桃園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報名表
發布單位:
民政課
發布日期:
112-04-11
截止日期:
113-01-13
提供單位:
民政課
詳細內容:
一、113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0條規定,投票所、開票所之工作人員,應參加選舉委員會舉辦之講習,並准予公假。是以本次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預於112年10月底或11月初辦理,未參加前開講習者,不得擔任選務工作人員。
二、有意願參與投開票工作之同仁應填寫完整資料,如為現任公教人員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免備文以傳真或電子郵件逕送本公所報名;如係社會人士或大專院校學生,則僅可報名管理員或監察員,並於填表人簽章欄簽章即可。
三、報名人數超過5人以上者,可填寫團體報名表,惟需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之規定。
四、本案召募年齡為年滿18歲以上至72歲以下之公教人員、大專學生、新住民及社會人士(無褫奪公權限制)等,期限暫訂於112年8月31日止,期滿視報名情形,再開放召募名額。
五、請審慎評估投票日(113年1月13日)確實能參加選務工作,再申請報名,如報名後無故退出、講習日或投票當日未到場者,本公所將納入下次選舉或公投選務人員遴選之條件。
六、聯絡資訊:
(一)電話:03-3348058分機1120吳麗琪
(二)傳真:03-3361258
(三)電子郵件:10072874@mail.tycg.gov.tw
二、有意願參與投開票工作之同仁應填寫完整資料,如為現任公教人員經單位主管、人事主管、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免備文以傳真或電子郵件逕送本公所報名;如係社會人士或大專院校學生,則僅可報名管理員或監察員,並於填表人簽章欄簽章即可。
三、報名人數超過5人以上者,可填寫團體報名表,惟需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之規定。
四、本案召募年齡為年滿18歲以上至72歲以下之公教人員、大專學生、新住民及社會人士(無褫奪公權限制)等,期限暫訂於112年8月31日止,期滿視報名情形,再開放召募名額。
五、請審慎評估投票日(113年1月13日)確實能參加選務工作,再申請報名,如報名後無故退出、講習日或投票當日未到場者,本公所將納入下次選舉或公投選務人員遴選之條件。
六、聯絡資訊:
(一)電話:03-3348058分機1120吳麗琪
(二)傳真:03-3361258
(三)電子郵件:10072874@mail.tycg.gov.tw
聯絡人 :
吳麗琪
聯絡電話:
03-3348058-1120
傳真號碼:
03-3361258
電子信箱:
10072874@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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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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