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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路口安全大執法」

  • 發布單位:工務課
  • 聯絡人:徐茹梅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6863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近年行人於路口行穿線遭汽機車撞擊之交通事故有攀升趨
勢,為建立行人優先概念,本部業已協調內政部自109年9
月1日起進行為期1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另參考日本作法
將每年9月第三週(109年9月14日至20日)訂為交通安全週,
並選定「路口行人安全」為本年度主題。
(一)9/1路口安全大執法。
(二)汽機車行經路口應暫停,讓行人先行。
(三)汽機車路口慢、看、停(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查看左右後方有無來車;停-遇有行人馬上暫停讓行穿線上的行人先行)。
(四)行人請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