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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區公所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民國 94 年 12 月 28 日 公發布),製作目錄,記載資訊之種類、內容要旨、作成或取得時間及保管期間、場所。於網站主動公開之範圍內作成或取得而存在於文書、圖畫、照片、磁碟、磁帶、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等媒介物及其他得以讀、看、聽或以技術、輔助方法理解之任何紀錄內之訊息。 

項目
標題
主辦單位
內容
1
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秘書室
2
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秘書室
3
政府機關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人事室
秘書室
三、基本資料:
地址:33053桃園區縣府路7號(地圖)
電話:(03)3348058
區長室傳真:(03)3356103
公所網站
意見信箱
4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各單位
5
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秘書室
會計室
6
預算及決算書。
會計室
一、預算
二、決算書
7
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秘書室
一、訴願法
8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秘書室
9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會計室
10
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本公所非合議制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