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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管理-公園內街友製造髒亂或飲酒等妨礙治安狀況

  • 發布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1)如有「生命危急或有危急之虞」或有「有自傷傷人的行為」,請立即通報119送醫院治療。
(2)如有喧嘩吵鬧、酗酒滋事、乞討等行為,請通報110或當地派出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3)如有福利需求者,請通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3)3311587、(03)3350628;或通知本市各家庭服務中心桃園家庭服務中心(03)-2182778。
(4)如屬環境髒亂,請通報桃園區公所公園管理課03-3354757,俾利桃園區公所派員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