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列冊低收入戶未滿25歲之在學學生(不含就讀空中大學、在職班、學分班、博士班、推廣教育班、僅於假日上課、遠距教學者、安置身心障礙機構及在學公費生者),於當年度檢附最新學期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即可核發就學生活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