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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老人搭乘公車有什麼優惠?

  • 發布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一、依據老人福利法第25條規定老人(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提供身分證至交通運輸購票口購票可享有半價優惠,或辦理桃園市民卡之敬老卡,其所扣之票價亦為半價優惠。
二、設籍桃園市年滿六十五歲老人可至桃園區公所社會課櫃台申請敬老愛心卡,每個月有800點乘車點數(復興區1000點)可用於搭乘與市府簽約行駛於本市內桃園客運、中壢客運、新竹客運、亞通汽車客運、三重汽車客運、統聯汽車客運705、台聯汽車客運、國光汽車客運、台北汽車客運各路線班車及市區公車。(可至社會課櫃檯索取敬老愛心卡補助路線一覽表)
三、自108年3月1日開放敬老卡補助搭乘愛心計程車,可利用敬老愛心卡每月800點(復興區為1000點)刷卡搭乘愛心計程車享有優惠補助,助額度為車資100元以下補助36元,101元以上補助72元,由敬老愛心卡額度內扣點,其餘車資由卡片內現金儲值金額扣除。
四、國民運動中心則是依每間運動中心設施及場地租借收費標準扣抵點數。
五、自112年7月1日起民眾持使用敬老愛心卡須經由台鐵各車站設置的「地方社福卡」專用通道驗票機刷卡進、出站,起站或迄站為桃市轄內車站即適用優惠,每趟次最多補助30元,由敬老愛心卡額度內扣點,超出部分由電子錢包餘額扣款,若進出站均不在桃市境內,就會扣悠遊卡內電子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