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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健保加保在公所條件有哪些限制?

  • 發布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1)榮民、或榮民遺眷的家戶代表。
(2)年滿20歲無職業之地區人口(有成年子女與配偶者需依附配偶子女以眷屬身分至單位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