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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如要出國讀書,健保可以辦理停保嗎?

  • 發布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一、可以辦理停保;亦可繼續保有健保身分,在國外如因發生不可預期之傷病或緊急分娩,必須於當地醫療機構就醫或分娩者,半年內備齊當次就醫繳費明細、醫師證明及出入境紀錄,逕向健保局申請全民健康保險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需具健保身分並正常繳費者)。
二、欲辦理停保申請,以第6類投保身分加保於桃園區公所者, 辦理方式如下:
1.預計出國半年(含半年)以上者,於出國前請攜身分證、 印章辦理停保,如代辦須加帶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2.當次出國滿6個月返國者,以返國日為復保日,且返國復保後,應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返國後辦理復保,請攜帶護照、身分證、印章。
3.如以眷屬身分依附投保於桃園區公所者,另需攜帶被保險人的身分資料至桃園區公所一樓健保櫃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