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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急難救助金申請所需文件?

  • 發布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一般應備文件:
1.申請書(由各區公所社會課提供)
2.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記事欄請勿省略)
3.申請人或事故者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4.急難事由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5.全戶人口去年度所得稅證明。
(一) 醫療事由:事實發生起三個月內醫院診斷證明書正本、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二) 喪葬事由:事實發生起三個月內死亡證明書、喪葬收據正本或估價單。(必需請葬儀社蓋公司章)。
(三) 失業事由:至就業服務站求職登記證明及3張就業媒合介紹卡。
(四) 其他事由,如下:
◎負家庭主要生計者失業、失蹤、服役、服刑(事實發生起三個月內)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困
◎財產存款遭強制執行、凍結
◎或遭遇其他重大變故所須必要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