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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區的開發可以分為不同的四個時期:

A.明鄭時期

台灣北部是原住民凱達格蘭族的世界,桃園區大致以南崁溪為界,分屬南崁社和龜崙社,屬龜崙社部分稱為奶笏崙,是個小社。

清代雍正元年(1723年)台灣北部設淡水廳,最先入桃園區的漢人是福建漳州人藍勇,時在雍正四年,遍地荊棘叢生,易於割傷人畜,墾民商旅每以為苦,因而名其居地為虎茅莊。

大規模開墾團之到來為乾隆二年(1737年)粵籍墾主薛啟隆招募的,墾區從龜山經桃園到八德,而設公館於桃園,這一帶草店(簡陋商店)林立。十年有成,田野盡闢,桃樹成行,春來桃花艷放,煞是美麗,乾隆十二年(1747年)莊名遂改稱桃仔園。地名中帶 「仔」字,說明移民以漳州人為主。

隨移民而來奉為地方保護神是為開漳聖王,不過廟宇是直到嘉慶十八年(1813年)才修成的,即今之景福宮。自此熱鬧市街在廟的周圍發展,築土垣以加強治安。當時桃園市的平地都已是漢人地,稱為桃澗堡,澗指今中壢一帶稱為澗仔壢。道光年間(1821-1850年)北部經常發生械鬥,桃園、中壢都築城自保,市面繁榮。

B.清代〈乾隆初年至日治初期1740年~1895年〉

清乾隆初年,廣東移民薛啟隆率閩粵移民入墾桃園地區,為漢人在此進行大規模開墾之始,墾區從今之龜山經桃園至八德,此一拓墾範圍,即以今日桃園市街為地理上的中心,桃園街衢規模初步成型。經年開墾有成,田野盡闢,前人所植桃樹已蔚然成林,花開遍野,遂於乾隆12年將地名改稱「桃仔園」,乾隆29年續修台灣府志已載有「桃仔園庄」可稽,又光緒14年,官方重新丈量土地,調製魚鱗冊寫為「桃園」,後乃延用之。

C.日據時期〈1895年~1945年〉

日人據台之初,「桃仔園」隸屬於台北縣淡水支廳,後陸續改為「桃仔園廳」、「桃園廳」之桃澗堡。為廳治所在地後,即擴大合併大樹林、小檜溪、大檜溪成為桃園區。大正9年設街庄郡役所,並將舊桃園及中壢區之一部分,以及埔子區之大竹圍、新興、新莊子、福星、中興等庄地,合併為大桃園街,改稱新竹州桃園郡桃園街。

D.民國時期〈1945年~〉

民國34年8月,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國民政府調整行政區劃,將街庄改為鄉鎮;保甲改設村里,桃園街改為新竹縣桃園區桃園鎮,由於新竹市升為省轄市,桃園鎮成縣治所在地,35年1月成立桃園鎮公所,將桃園、大樹林、小檜溪、大檜溪、水汴頭、埔仔、中路、崁仔角等8大字36區改為25里,39年實施地方自治,劃出桃園、新竹、苗栗3縣,仍為縣治所在,桃仔園日後之發展規模從此底定,此後工商發達,人口集中,市容日趨繁盛,60年4月21日升格為縣轄市,正式列入現代都市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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